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赣建质监字[2015]15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质监、安监(建管)站:
根据今年住建部和两次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为进一步督促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参建责任单位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主体结构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重点检查今年未受检的工程项目和受检需整改的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参建五方质量主体单位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三)今年部、省两级检查时,被下发了整改通知、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重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详细内容见检查用表。
三、检查要求
(一)各级质监、安监站对本站监督的工程进行检查。
(二)各设区市站组织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抽查排序,上报检查排名前6名的单位工程;省直管县(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排序,并上报检查排名前两名的单位工程项目;今年部、省两级检查时,被下发了整改通知、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属各地必报内容。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站于2015年12月10日前,按要求将检查情况报省局。
(三)省局采取“双随机”和网上抽查的方式对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联 系 人:查 勤
联系电话:0791-88100251
邮 箱:jxazjd@126.com
附件:1、检查用表
2、受检工程一览表
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统计表(一至三)
4、部、省级检查项目工程整改复查情况
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